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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考虑加强对发行人约束

www.zgfxnews.net 来源:和讯网 发布时间:2012-3-10 23:34:38

目前都已形成一定的共识,可以考虑试验。但在具体的步骤安排上,希望社会各界继续深入讨论,以便在求得更广泛共识的基础上推进改革。 他还透露,证监会正考虑加强对发行人的约束,督促发行人在源头上向中介机构提供更加真实完整的信息,并最终提交……

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昨日在出席证监会主办的新闻发布会时表示,并不知悉“3月10日将有重大ipo政策出台”的情况。

朱从玖昨日在京表示,发行体制改革过程中,类如存量发行、赋予券商自主配售权、提高网下配售比例、缩短网下配售股份锁定时间等措施,目前都已形成一定的共识,可以考虑试验。但在具体的步骤安排上,希望社会各界继续深入讨论,以便在求得更广泛共识的基础上推进改革。

他还透露,证监会正考虑加强对发行人的约束,督促发行人在源头上向中介机构提供更加真实完整的信息,并最终提交给监管部门。

发行改革事实上已展开

朱从玖说,目前发行改革未如之前以发布《指导意见》的形式推进,“但事实上改革工作已经展开了”,从发行环节本身的改革来看,相关措施要分步实施、逐步完善;同时,对并不属于发行环节但与发行改革密切关联的相关领域,如二级市场的盲目炒作、投资者结构、机构投资者行为、会计制度、法律制度等,也要进行综合治理。“两方面的工作要统筹考虑、协调推进。”

对于上述存量发行等四项发行改革具体措施,朱从玖认为,这些措施都属于健全市场机制的重要内容,且都在市场上形成了比较广泛的共识。他认为:“都应该做,但条件是分步实施,希望各界对这些措施的讨论可以再精细一点,先推出哪个,再推出哪个,怎样分步实施,这是有讨论和研究空间的,希望大家再出出主意。”

信息披露始终是核心

朱从玖称,不管发行审核具体由什么主体负责,证监会都需要把完善发行审核基本制度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加以改进。在这方面,证监会近年来一直努力促进以信息披露为中心进行审核。

“以信披为中心进行发行审核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朱从玖指出,以信披为中心开展发审,不仅制度层面,监管层面,在中介机构执业能力层面,包括发行人,大家可能关注到我们对发行人要求不那么具体,发行人怎么在源头上提供真实完整的情况给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因此,不管发行审批怎么安排,这些问题都是必须要做的,而且要摆在首位。

限炒新规行政色彩不浓

针对沪深交易所近日出台的限制新股盲目炒作新规,朱从玖表示,从机制上,交易所近年来一直在致力于限制过度炒作,目前面临较为严峻的过度投机,出台的措施算不上新制度。同时,相关的停牌措施行政色彩也不算浓厚,全球各个交易所都普遍使用,其初衷是希望投机者冷静下来仔细思考自己的投资决策是否审慎适当。几个小时的停牌不影响权益的变动,也不大可能出现公司基本面在其间发生巨大变化的情况。

他说,相比成熟市场,我国股市在交易结构方面存在的最大不同,就是散户众多且交易频繁。根据统计,持有流通市值26.5的个人投资者交易量占到整个市场的85,“这85的交易额与股价的关联度很大,且个人投资者频繁交易,年度换手率高于300”。这个市场特征决定,二级市场过热的交易情绪和对价格的非理性推动,必然传导到一级市场来。从发行改革的角度说,如果二级市场没有充分的定价能力,要解决一级市场定价高的问题,是比较困难的。

此外,从实践情况看,个人投资者对新股的定价能力也相对机构为弱。以昨日上市的中交建为例,其网下发行的50股份,在确定的5.4元发行价格上只实现了70的认购,而同样的价格在网上发行的部分则中签率只有1.28。“这个现象说明,如果新股不是机构定价,而是个人定价,那么发行价格进一步提升的概率会很大。”朱从玖说。

建议启动证券法修订

朱从玖近日提交了有关提案,建议尽快启动证券法修订。

他表示,我国证券市场缺乏对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的事后问责,对于证券违法行为,既缺乏执法的手段,也缺少执行的依据。他指出,这些工作单靠证监会一个部门从行政执法的角度难以完成,需要在相关法律上加大对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集体诉讼等证券法律民事责任追究机制,从而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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