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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间休息计工时或只是水中望月

www.zgfxnews.net 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2-5-9 17:13:14

无偿加班也司空见惯。此次相关部门工间休息计工时的规定也因此吸足了众人的眼球。但是在过了最初简单的兴奋之后,接下来的恐怕是更多的无助。工间休息计工时的规定是美好的,但是在近似残酷的现实面前,对工薪族来说,这或只是水中望月。 对于这些……

[财讯网]强制加班早已不是什么新闻,无偿加班也司空见惯。此次相关部门工间休息计工时的规定也因此吸足了众人的眼球。但是在过了最初简单的兴奋之后,接下来的恐怕是更多的无助。工间休息计工时的规定是美好的,但是在近似残酷的现实面前,对工薪族来说,这或只是水中望月。

对于这些善良的规定,我们已经司空见惯。规定都是美好的,但现实总是残酷的。对于加班,国家早有规定。《劳动法》对于标准工时加班的规定为,每日延长工作时间最长不超过3小时。此次意见稿则明确,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每日最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即正常工作时间和延长工作时间总和不得超过11小时。

对于加班补偿,国家也有相应规定。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为实际工作时间乘以小时工资的一点五倍,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费不低于200%;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加班费不低于300%。

而同时,相关法律对于违规情况也有明确的处罚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应该说,国家在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可谓是尽心尽责,从法律法规到制度安排等形成了一个完善的体制机制。但是,实际情况却远不如此。义务加班,强制加班的情况比比皆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没有得到有效的维护。

根据智联招聘2011年网上调查数据显示,去年五一期间,26.8的人表示需要加班,在这些需要加班的人中,54.5的人表示不能得到补偿,包括补休,或加班费。

在实际中,我们经常能看到某公司强制员工加班的消息,也能看到部分公司规定周末员工义务加班的做法。部分公司每天的加班时间远远超出国家的规定,一般员工如此,白领金领亦如此。女白领加班猝死的消息一再震撼我们的眼球。

《劳动法》早就有了每日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得超过44小时,加班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的规定。但由于就业形势严峻,不少人被迫加入超时加班行列。个别企业日均工作时问超过12小时,甚至出现恶意超时加班的行为。不少企业加班工资标准也大大低于法定标准或者干脆不支付加班费,严重损害劳动者健康和权益,是典型的既违法又短视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超时加班有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企业,从民工向白领蔓延的趋势,其背后的深层原因值得关注.企业本性是趋利的,为逐利而迫使员工加班本属情理之中,而员工在目前就业形势下,明知频繁加班和超时工作会影响身体,却没有多少人坚决拒绝,相反还常表现为“自愿”承担,确实令人玩味。当员工为了保住职业、争取晋升机会或赚取一点加班费而不得不超时加班时,甚至把“超时加班”与“敬业精神”等同,形成了难以逆转的“加班潜规则”时,当劳资双方的利益趋向达成“共识”时,问题就变得严重和复杂了。

在出现问题之后,相关部门出于界定难度大、处罚力度难以掌握以及经济因素多重因素考虑,往往对这些企业采取姑息纵容的态度,使得企业的违规成本较低,使得违法现象变本加厉,员工的权益一再受到侵害。

在这样的情况下,工间休息计工时的规定在执行方面的难度之大显而易见,到最后,或只是水中望月。看似美好,但都是空的,真正的美好却在千里之外,可望而不可及。

稿件来源: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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